索 引 号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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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公开时限 | ||
所属分类 |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 效力状态 | |
责任部门 | 公开方式 |
宁夏台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735******U
银西综执罚字2023﹝0081﹞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未缴纳污水处理费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罚款
罚款人民币254448元(贰拾伍万肆仟肆佰肆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25.4448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6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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