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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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公开时限 | ||
所属分类 |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 效力状态 | |
责任部门 | 公开方式 |
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6596******6
银西综执罚字2023﹝0084﹞号
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项:“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和设施的行为:(七)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和设施的行为。”之规定。
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在西夏区万达华宅A区4号楼北侧,将部分绿地硬化成水泥平台,供小区居民停放非机动车,该平台长7米,宽2米,面积14平米,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损害城市绿化。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城市绿化行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城市绿化和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已建的非法设施,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二千元的罚款;”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元
0.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7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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