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公开时限 | ||
| 所属分类 |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 效力状态 | |
| 责任部门 | 公开方式 |
张虎
身份证
642223********5333
银西综执罚决字﹝2026﹞﹝北西﹞01号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第七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规定
张虎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及擅自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转供他人使用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之规定
罚款
处罚1000元
2026-02-05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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