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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西综执罚决字﹝2026﹞﹝北西﹞01号】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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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虎

身份证

642223********5333

银西综执罚决字﹝2026﹞﹝北西﹞01号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第七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规定

张虎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及擅自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转供他人使用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之规定

罚款

处罚1000元

2026-02-05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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