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索 引 号 文号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效力状态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西综执罚决字﹝2026﹞﹝镇北堡﹞05号】

发布日期:2026-05-15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祁传银

身份证

412324********351X

银西综执罚决字﹝2026﹞﹝镇北堡﹞0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规定。

祁传银在镇北堡镇团结村一组公路南侧焚烧杂草,现场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产生大量浓烟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罚款

罚款伍佰元(500元)整

2026-05-11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