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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执法监督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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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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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西夏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银川市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决定在西夏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21日,共2天。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各镇街、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情况;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3.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

4.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情况;

5.相关文件要求予以公开的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是否网站公开;

6.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执法人员是否持证执法、亮证执法;

7.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认真执行了“罚缴分离”“收支二条线”的规定;

8.是否存在“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

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案卷装订归档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10.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开展情况和日常法律培训学习情况;

11.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情况;

12.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3.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4.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和时间

7月20日  上午    兴泾镇人民政府

7月20日  下午       发改局、应急管理局、西花园街道办事处

7月21日  上午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

7月20日  下午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审批局、商务经合局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评查案卷的方式进行(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的执法案卷)。

五、相关要求

1.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安排,全面准备行政执法检查有关资料,真实反映本单位执法情况,形成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书面总结。

2.未列为本次监督检查重点对象的镇街和部门请于7月21日前报送书面汇报材料(暨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纸质版签字盖章报至司法局6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xxqfzb@163.com。

           银川市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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