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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5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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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现就马忠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内容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今年以来,西夏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执法工作,为生活垃圾管理双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提供执法保障。一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政策文件学习宣传。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契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及文件,结合综合执法承担的执法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执法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垃圾分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五必查:一查是否建立分类工作制度;二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三查是否在收集容器上设置分类投放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投放引导标识;四查是否设置集中投放点、规范分类;五查分类投放设施周边环境是否脏乱差。对于存在的违法行为,按《条例》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按照《条例》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开展社区物业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辖区各综合执法局,要主动下沉到各居民社区,重点针对物业管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桶边督导和执法检查两手抓,对小区垃圾未分类问题形成发现-提醒-执法工作流程,着力提高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源头精准率。对于屡教不改的居民,执法人员要加强桶边执法,严肃查处居民未按《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未分类行为。四是开展农贸市场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农贸市场生活垃圾既有生鲜垃圾又有厨余垃圾,也有消费者产生的垃圾,以及商户、市场管理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夹杂着消费者的流动性、商户忙生意等原因,垃圾分类区域特殊,垃圾分类难度大。各辖区综合执法局,一是要溯源头抓重点。重点检查市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投放点里垃圾桶配置的规范、标志标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登记并与市场管理方联系,立即告知整改。二是要强指导促宣传。检查过程中,向农贸市场管理方及经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指导做好分类投放,引导他们自觉主动、正确合理地进行垃圾分类。三是要严防执法反弹。在各中队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直属中队需开展垃圾分类回头看行动,对于前期未整改到位的商户实施相应的执法手段,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五是开展餐饮厨余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辖区各综合执法局要对属地范围内的餐馆、饭店、早夜市、烧烤KTV、酒吧等进行执法专项检查。重点对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标识设置、餐饮垃圾清运、回收处理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运餐厨垃圾、餐厨垃圾泄露遗撒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六是开展机场、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按照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在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的要求。对上述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及垃圾分类标识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按照《条例》依法依规查处。七是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校园,从校园教学区到食堂,查看是否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有害收集容器;检查是否在收集容器上设置分类投放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投放引导标识;检查是否设置集中投放点、规范分类;检查分类投放设施周边环境是否脏乱差等。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强化引导,宣教与惩处并重,提升执法效能。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杨波,306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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