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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016-01719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8-16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效力状态
责任部门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关于印发《西夏区处置一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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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夏区处置一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 火灾预防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信息报告
  4.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应急通讯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9 火案查处
  4.10应急结果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5.4预案解释部门
  5.5 预案生效时间
   
    
  西夏区处置一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一般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西夏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夏区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火灾。
  1.4 基本原则
  1.4.1 在西夏区人民政府和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由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 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接管办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紧急应对突发一般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一般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1)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5)在敏感时期和敏感地区发生森林火灾;(6)需要自治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1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 机构组成
  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政府区长任总指挥,政府分管区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公安分局局长、宣传部部长、武装部部长、贺兰山自保局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西夏区人武部、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农牧水务局、公安分局、监察局、安监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建设交通局、消防大队、两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接管办、贺兰山农牧场、平吉堡奶牛场、南梁农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张勇坚兼任办公室主任。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现场督导组、宣传报道组、技术咨询组。
  2.1.2 职责
  在西夏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扑灭森林火灾,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森林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对火灾扑救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及时报送指挥决策者和上级领导机关。
  组    长:杨  智  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张勇坚  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局长
  吴素娟  西夏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孙业峰  西夏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西夏区人武部、建设交通局、镇北堡镇政府、兴泾镇政府、接管办,西花园路、朔方路、北京西路、文昌路、宁华路、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平吉堡奶牛场、贺兰山农牧场、南梁农场。
      由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勇坚负责具体协调。
  (2)后勤保障组:协调交通、通信、电力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救援物资等及时到位,道路、通信联络畅通。
  组    长:冯兆宏  西夏区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吴素娟  西夏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马秀英  西夏区财政局局长
  王彦君  西夏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西夏区财政局、建设交通局、卫计局、民政局、西夏交警一大队、二大队、供电服务中心、银川市电信局金凤(西夏)线护支撑中心。
  由西夏区森防办专干李彦荣负责具体协调。
  (3)技术咨询及案件调查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对起火原因,当事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组    长:李  亮  西夏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
  副 组 长:曹吉章  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张勇坚  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西夏区公安分局、西夏区消防大队、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
  由西夏区森防办防火专干慈剑松负责具体协调。
  (4)宣传报道组。按有关规定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组    长:刘  婧  西夏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张勇坚  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局长
  王忠军  西夏区委办公室主任
  王立平  西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西夏区委办公室、西夏区委宣传部、西夏区政府办公室、林业和葡萄产业局。
  由西夏区森防办副主任马军负责具体协调。
  (5)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和各责任单位履责情况,协调解决在扑火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组    长:赵黎源  西夏区监察局局长
  副 组 长:张勇坚  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局长
            陈  伟  西夏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督查室主任
  成员单位:西夏区监察局、政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由西夏区森防办专干温波负责具体协调。
  (6)火灾扑救组。组织西夏区辖区内的专业、半专业、业余扑火队伍及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等武装力量根据指挥部决策对火灾展开科学扑救及灾后的火场看守、清理等工作。
  组    长:张勇坚 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局长
  副 组 长:曹吉章 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陈  武  西夏区消防支队队长
  成员单位: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夏区消防支队、西夏区人民武装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兵预备役组织
  2.2 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 组成
  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2 职责任务
  各部门接到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情况通知后,应按照预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1)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防火办):
   ①第一时间通知所属防火护林员及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火场。
  ②设置前线指挥部位置,并接受指挥部调动。
  ③对火情和扑火方案出具参考意见。
  ④提供必要的森林扑火装备。
  ⑤提供扑火地形图、水源地情况,必要时向上级防火办请求增援。
  ⑥负责灾后火烧迹地的林木补植补种工作。
  ⑦协同公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⑧协同财政局评估核算火灾财产损失。
  (2)西夏区公安分局:
  ①封锁火场及周边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②交通警察支队确保通往火场及撤离火场的道路畅通。
  ③协同园林局调查起火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西夏区公安消防大队:
  ①组织所属消防中队在扑火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②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向银川市消防支队请求援助。
  (4)西夏区人武部:
   ①协调调集辖区部队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②调集所属民兵预备役组织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③协调辖区部队相关专业分队参与火情分析、扑火方案制定和一线扑火工作。
  (5)西夏区财政局:
  ①落实扑火救灾经费保障工作。
  ②落实灾后补偿、重建、安置费用的保障工作。
  ③协同园林局评估核算火灾财产损失。
  (6)西夏区建设交通局:
  ①落实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②负责扑火车辆的维修、保障和油料供应。
  (7)西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①落实医疗器械、药品支援和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②落实火场饮用水安全工作。
  ③落实灾后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
  (8)西夏区民政局:
  ①落实前线扑火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②负责灾民疏散、撤离、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③负责扑火队员及林区群众的登记造册工作。
  (9)西夏区安监局:
   ①参与应急预案响应工作。
   ②出具火灾调查报告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10)西夏区监察局:监督查处扑火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 火灾预防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险隐患;经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有计划地组织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自治区气象局中长期气候预报,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区发布火险形势,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
  3.3 林火监测
  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利用瞭望塔、护林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
  3.4 信息报告
  3.4.1 预案启动后,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于每日8时、16时及时向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3.4.2出现一般森林火情时,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发生的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后,立即如实向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4.4 火灾扑救
  4.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1.1 应急响应条件
  预案启动条件即为应急响应条件。
  4.1.2 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报告程序由下至上为:防火办值班员——防火办值班副主任——防火办主任——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森防指总指挥
  (1)接到火灾报警后、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于1小时内赶赴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视频会议室报到。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视频会议室设于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
  (2)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向总指挥报告并建议启动预案;
  (3)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
  (4)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到位;
  (5)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银川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6)将火灾情况、启动预案事宜和各单位应承担的任务函告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召开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火救火方案,落实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
  (8)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实际情况,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森林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
   (9)应急结束。
  4.2 扑火指挥
  如发生森林火灾,由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4.3 扑火原则
  4.3.1 保证安全。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群众伤亡,还要避免扑救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4.3.2 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挖、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3 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3.4 落实责任。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
  4.4 应急通讯
  西夏区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信息畅通。
  4.5 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在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7 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及时进行救治。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后,火灾的组织扑救应以消防总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须时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4.9 火案查处
  火灾发生后,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 应急结束
  一般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委托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时限报送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要求,将一般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自治区、银川市防火办及相关部门。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受伤的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医疗费补助;对火灾肇事者追究责任,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5.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西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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