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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情人有情,法律援助暖人心

发布日期: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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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8日上午,法律援助受援人戴某某为承办案件的王涂林律师、CCCLE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曾一品送来锦旗,并且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是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 

  2017年9月15日,受援人戴某某6岁的孩子戴某被机动车撞伤,而肇事司机赵某某不愿承担医疗费等救治费用,求助无门之下来到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指派律师办理此案。 

  指派后,承办人员立即熟悉案情、谈话调查、搜集证据材料,立案起诉。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对戴某的伤残等级、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起诉后进行三次手术的实际情况,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由于戴某病情不稳定,鉴定周期较长,先后两次延缓开庭时间,最终在承办人员将近一年的努力下,于2018年7月11日,以调解结案,被告赵某某赔偿原告3600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52154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抓手,以“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坚持便民、惠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实行一站式服务,为辖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维护西夏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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