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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四项措施”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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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西夏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促进西夏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四项措施”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一是严审筹设期申请材料针对筹设期校外培训机构递交的审批资料复杂性的特点。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成立三人审核小组逐一进行仔细审核,严格把关杜绝疏漏。

二是先行办学场地实地勘查对筹设资料审查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由两名工作人员预先进入办学场地实地勘查,对办学场地符合办学条件的,审批会议同意筹设,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说明理由予以退件。

三是细审正式申请材料。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正式设立期申请材料,由三人审核小组仔细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是联合多部门现场验收评估。受理正式办学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公安、消防、教育等部门进行再次现场评估。对各部门评估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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