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和《西夏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将组织建立西夏区法律援助人员名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工作,选用高素质案件承办人员,培养专业、高效、积极的法律援助人员队伍,本名录建立后,西夏区法律援助案件必须在此名录中指派承办人员,确保指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报名条件
申请加入西夏区法律援助人员名录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三)执业两年以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惩戒的;
(四)具有诉讼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律师库人员申请表;
2.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品行鉴定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22日
(三)报名地点: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西夏区丽子园南街燕宝花半里小区北门)。
联 系 人:赵伟刚
联系电话:0951-2078296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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