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19﹞13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好西夏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和未参保问题。
三、申请程序
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带齐申请所需材料,向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其他情况的,由退役士兵将申请所需材料直接提交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四、申请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 (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5.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为了方便广大退役士兵,西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相关表格,申请办理的人员可前往领取并填写。
五、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
六、申报地点
遵循“谁安置谁负责”的原则,安置单位存在的在原安置单位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原安置单位和原主管单位都不存在的到相应层级的退役事务中心申请.
西夏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51-8677657
银川市西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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