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沈阳西路(满城北街-新小线)快速通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及补偿工作,规范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
该项目东起兴洲北街、西至新小线,全长11.5公里,涉及西夏区区域的7.86公里。
二、征收部门及委托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委托实施单位:银川市西夏区拆迁安置办公室、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路街道办事处、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四、征收补偿方案
按照《沈阳西路(满城北街-新小线)快速通道工程项目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五、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2023607
附件:沈阳西路(满城北街-新小线)快速通道工程项目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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