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要闻>公示公告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至银川高铁(西夏区段)项目征地补偿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03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根据包头至银川高铁(银川段)工程建设要求,征收涉及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良渠稍村村民委员会四、七、九队及果园队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包头至银川高铁(西夏区段)建设用地。

二、征地位置

该项目西夏区段位于银川北绕城高速以北,涉及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良渠稍村村民委员会四、七、九队及果园队土地(详见规划图)。

良渠稍村果园队土地北至南梁沟、东至果园队、南至宝马驾校、西至包兰铁路;

良渠稍村七、九队土地北至平伏桥村、东至良渠稍七、九队、南至西大沟、西至包兰铁路;

良渠稍村四队土地北至平伏桥村、东至良渠稍四队、南至平伏桥狐狸厂、西至良渠稍四队。

三、征地面积及青苗、地上附着物数量

(一)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面积119.48亩:土地118.68亩、鱼池0.8亩。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数量

青苗:31.69亩,鱼池:0.8亩,枸杞:2.06亩,苗圃:36.23亩,温棚韭菜:22.59亩,大地韭菜:0.33亩,回民坟:3.17亩,杂树:140棵,温棚(空心棚):15060平方米,砖木房:23.8平方米。

四、征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对象

(一)征地补偿

土地补偿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101号)文件规定。

土地:118.68亩×3.8万元/亩=450.98万元

鱼池:0.8亩×3.8万元/亩×0.3=0.91万元

三年生活补助116.27亩×500元/亩/年×3年=17.44万元(按《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及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0〕240号)执行)

以上土地共计补偿469.34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概算情况

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及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0〕240号)执行

1.砖木:23.8平方米×400元/平方米=0.95万元

2.温棚:15060平方米×5元/平方米=7.53万元

3.青苗费:31.69亩×0.15万元/亩=4.75万元(按银川市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9月19日第112期文件执行)

4.枸杞:2.06亩×0.6万元/亩=1.24万元

5.鱼池:0.8亩×0.2万元/亩=0.16万元

6.苗圃:36.23亩×0.35万元/亩=12.68万元

7.温棚韭菜:22.59亩×0.3万元/亩=6.78万元

8.大地韭菜:0.33亩×0.1万元/亩=0.03万元

9.回民坟:3.17亩×5万元/亩=15.85万元

10.杂树:140棵×15元/棵=0.21万元

以上项共计补偿50.18万元。

(三)补偿费用总计

以上共计补偿费用总计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小写:519.52万元)。

(四)支付对象

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向农户发放。

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户或其他权益人所有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农户或其他权益人。

联系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地点:银川市丽子园北街西夏区综合执法局东楼5楼

联系人员:程二兵

联系电话:0951-2023607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