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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 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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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银党办〔2024〕145号)要求,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宁环督改发〔2022〕1号),现对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十三项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2021年12月,银川市印发《加快自治区审计查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井未关停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西夏区2022年10月底前关停12眼自备井,但实际仅关停6眼,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整改工作滞后。

整改牵头单位: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整改验收单位:银川市水务局、城市管理局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剩余6眼自备井关停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1.督促宁夏第三建筑公司1眼自备井在2025年9月底前移交中铁水务公司,完成关停;督促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眼自备井,在2025年12月底前移交中铁水务公司,完成关停。

2.对宁夏西夏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眼自备井,分析用水管道承压情况,合理选择改造方式,解决居民自来水用水问题,完成关停。

3.对宁夏鑫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眼自备井,进行整体改造,改造完成后接入城市供水管网,解决居民饮水问题,完成关停。

4.对宁夏石油化工建设有限公司1眼自备井,分析用水管道承压情况,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完成关停。

二、整改完成情况

宁夏第三建筑公司1眼自备井、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眼自备井供水区域已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方式接入中铁水务公司市政管网,并完成了关停和封填工作。针对宁夏西夏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鑫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3眼自备井,因其供水范围包括平房区、办公楼、公寓楼、厂区、商业房等,关停难度较大。按照《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银川市已划出超采区域。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对剩余3眼自备井办理了取水许可证予以保留,规范了其取用水行为,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验收情况

2025年6月4日,银川市水务局、城市管理局组织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及辖区街道办事处采取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验收,西夏区承担的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951-6851229

联系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行政中心4楼403办公室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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