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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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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23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调休,共9天。2月14日(周六)、2月28日(周六)上班。

三、开斋节:3月21日(周六),周末正常休息。

四、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五、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

六、古尔邦节:5月27日(周三)至28日(周四)放假,共2天。

七、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

八、中秋节:9月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共3天。

九、国庆节: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调休,共7天。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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