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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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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做好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自1月1日起实施。

(一)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实施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每周六上午10:00登录银联云闪付APP,进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专区,查看活动规则,完成申领补贴材料真实性承诺及用户授权,在活动页面选择参与补贴项目,领取对应品类的消费券。允许用户解绑资格,重新领券。

(二)消费者成功领取消费券后,在有效期内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由销售主体进行消费券核销,支付即享受“补贴立减”优惠。消费者购买补贴由销售主体先行垫付,待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核销材料后对销售主体结算兑付。

(三)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以及电脑等产品时,销售主体协助消费者现场开机校验并进行激活。线上购买的,由电商平台送货上门,完成激活程序。家电等产品交易核验由销售主体按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四)退货处理。退货在财政资金兑付之前,消费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以后,由销售主体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原渠道。消费者使用补贴资格的订单发生退货视同补贴资格已使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活动规则未尽事宜,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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