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要闻>便民提醒

癌症患者的福音,14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按新价格招采到位后

发布日期:2018-09-26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9月25日,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家有关通知,我区在硼替佐米注射剂等14种国家谈判药品相应规格按新价格招采到位后,医保支付标准将按降价后新的标准执行。与此同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的通知》中相应品种规格的原医保支付标准将废止。   调价后14个品种、19个规格药品仿制药的医保支付标准按仿制药实际销售价格执行,但不得超过相应品种规格原研药的医保支付标准。在《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调税降价情况一栏表》中,记者看到,涉及的药品名称包括硼替佐米、阿比特龙、埃克替尼、索拉非尼、阿帕替尼、吉非替尼、氟维司群、依维莫司、来那度胺、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贝伐珠单抗、厄洛替尼、拉帕替尼等。降幅区间为3%-7.8%,降幅最大的药品为硼替佐米,降幅达7.8%,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为每瓶(3.5mg)5639.5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