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与科目
3月14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4日下午14:00-16:30《申论》
3月15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
二、考前准备
(一)准备好“两证”入场。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纸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准备好文具答题。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等文具(标有单位换算、公式的直尺,图形橡皮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三、特别提醒
(一)严禁携带手机、耳机、充电器、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箱包、照相机、摄像机等或具有获取、记录、传递、接收、计算、存储功能的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以及文字资料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前3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请认真核对准考证考点、考场、座位信息。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普通手表摘下放在桌面靠过道拐角处;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也不得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必须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条形码。严格按照试卷注意事项要求作答,不得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
(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以及抄写试题或作答内容的物品带出考场。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及有关规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严肃处理。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雷同答卷,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八)考生需佩戴助听等特殊设备的,须在考前向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5099162)报备。
提示:请考生长期保留准考证以备面试使用。考点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请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做好出行规划。
考试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5555751
四、出行提醒
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考点名称及地址,提前熟悉考点位置,规划好赴考路线。考前,请随时注意天气变化并关注交通实况,预留充足的入场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外地市考生提前预订宾馆,并在考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银川公交服务热线:0951-96196
银川汽车站服务热线:17395111986
宁夏天豹城际公交服务热线:0951-5613889
宁夏出行服务热线:0951-9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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