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5-08-29
来源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单位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文字解读《西夏区农垦干校家属楼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5-08-29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一、安置的房屋什么时候可以交房?

答:目前,安置房屋的交房工作正按计划推进,预计在9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该时间节点是征收部门结合安置房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竣工验收流程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综合确定的,旨在保障房屋达到交付标准的同时,尽可能缩短大家的过渡等待时间。

二、超出安置面积以外的平米,按照平均价格4880元/㎡的价格购买偏高,能否优惠一些?

答:超出应当安置面积的部分,需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核定的安置房价格购买,当前核定的平均价格为4880元/㎡。该价格的制定严格遵循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规定,综合考量了区域房地产市场基准价、安置房建设成本、周边同类房产市场行情及保障征收群众合法权益等多重因素,经法定程序核算后确定,具备权威性和合理性。

同时,安置房价格实行“一房一价”原则,具体价格会略有浮动。浮动主要基于房屋的实际情况,例如楼层、朝向、户型结构、采光通风条件以及所在楼栋的位置等因素,确保每一套房屋的价格都能客观反映其实际价值。

三、如果房屋存在产权争议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争议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并进行公证,我们依据公证书与实际权利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二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由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实际权利人,我们将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四、征收过程中如果户主去世了,那么补偿款谁来领?

答:自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果户主去世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户主去世前留下有效遗嘱对房产进行了分配,由遗嘱继承人签订协议领取相应的补偿款,如果户主没有留下遗嘱,由其法定继承人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如果户主连同配偶都去世了,则由具有继承权的人领取。涉及多子女的,我们将依法告知到每一个子女,经子女协商一致并共同出具书面证明或依据法院裁判文书,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补偿款。

五、拆迁后,我们都没有收入来源了,生活困难,怎么办?

答:如果征收后,您的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若您符合条件,可在搬迁后的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按规定申请低保,也可以申请政府公益性岗位解决收入问题。

六、发给我们的补偿款用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政府因征收您的房屋而向您发放的征收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七、如果我觉得政府征收货币补偿的标准太低了,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吗?

答:我们会向您提供目前在银川市注册的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由居民自行投票选择1家。无论评估结果高于还是低于补偿标准,评估结果将作为您家房屋和附属设施补偿价值的唯一依据,您对评估结果签字按手印确认后,我们将按照您确认的评估报告所载金额对您进行补偿。如果您认为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低,可自费通过评估公司现场评估来确定您家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价值。

八、征收补偿安置房地址在哪?房子有什么户型?

答:房屋安置位置位于西夏区包兰铁路以西、规划西夏九路以东、四清沟以南、培华路以北的兴华家园安置区。可选择的户型有106㎡、125㎡、138㎡,具体户型可以到项目指挥部了解。

原文链接:西夏区农垦干校家属楼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