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5-10-11 |
|---|---|---|---|
| 来源 |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 解读单位 |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
一、为什么要征收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
答:为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彻底解决老旧建筑基础设施老化以及抗震防火等安全隐患问题,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拟对西夏区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
二、本次征收依据的主要文件有哪些?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2号)《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13〕55号)《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银政发〔2017〕6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3〕42号)。
三、此次征收有哪些补偿方式?
答:1.征收住宅用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产权调换实行现房安置,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其中一种;2.营业用房(含办公)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四、产权调换时,面积怎么算?需要补差价吗?
答:选择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新建小区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1.1返还,返还后仍不足50平方米的,无偿补至50平方米。超出证载面积以外的被征收房屋,按实测建筑面积评估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价值,与安置房屋价格(平均价格4880元/㎡,按照一房一价原则,具体价格略有浮动)折算应安置面积。
未经登记的被征收房屋,按照其实测建筑面积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与安置房屋价格(平均价格4880元/㎡,按照一房一价原则,具体每户价格略有浮动)折算应安置面积。
在征收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在征收部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搬迁交房的(以交钥匙为准),超出应当安置面积的按照平均价格4880元/㎡(按照一房一价原则,具体每户价格略有浮动)购买。
五、选择货币补偿,能拿到多少补偿?有额外补助吗?
答: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房屋市场评估价:按房屋市场评估单价×实测面积。补助:按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予以补助。奖励:在征收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实施搬迁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超过征收期限搬迁的,不再享受奖励。
六、搬迁费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发几次?
答:1.住宅房屋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给予被征收人3个月的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征收部门认定的建筑面积,以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算发放,即:被征收面积×45元计算。
2.搬迁费
(1)征收住宅用房,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征收部门认定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被征收人。按上述标准计算一次性搬迁费低于750元的,按750元计发。
(2)征收非住宅用房,按被征收房屋用途计发搬迁费:用于办公的,按被征收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征收部门认定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发;用于商服的,按被征收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征收部门认定面积每平方米18元的标准计发;用于生产加工的,根据设备拆装、运输实际发生的费用协商确定搬迁费。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搬迁的,不支付搬迁费。
(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均发给一次搬迁费。
七、想咨询征收补偿,该联系哪个部门?
答:联系单位为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电话0951-2023585,地址为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城管局大楼东楼5楼。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