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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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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部门编制了《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负责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要信息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职能职责;

2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部门预算、决算;

3.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xixia.gov.cn/)予以公开。除官方网站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西夏区信访局”微博等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对属于本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范围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通信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1号西夏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局409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1)6851186

传真号码:(0951)6851186

邮政编码:75002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申请公开部门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2.邮寄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资料,可邮寄至银川市西夏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局409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银川市西夏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局409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资料。

4.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拨打传真电话0951—6851186,通过传真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四)申请的处理

申请处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并登记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受理机构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业务范围。可拨打12345热线询问相关政策或者反映相关情况,也可通过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各类互动渠道咨询或反映。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活动或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请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提出或查询。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西夏区信访局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西夏区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银川市西夏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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