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夏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坚决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兜底线、补短板、保民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本级财政收入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069万元,同比增长7.73%,完成年度预算101.47%。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89.50亿元,其中:中央级69.35亿元,自治区级6.40亿元,银川市级9.94亿元,西夏区级3.81亿元。西夏区级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22465万元,营业税22万元,企业所得税561万元,个人所得税770万元,房产税3899万元,印花税252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157万元,土地增值税937万元,车船使用税3768万元,耕地占用税11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2295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84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984万元,其他收入7457万元,捐赠收入462万元,专项收入203万元。
2.自治区、银川市对本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情况:自治区、银川市对本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575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4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9266万元。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情况: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7390万元,一般置换债券收入28万元。
4.本级财政支出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1837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0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55万元,教育支出359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0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8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16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7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1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0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3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88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2018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3468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0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4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926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7390万元,一般置换债券收入28万元。财政总支出为234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837万元,一般置换债券债务转贷支出2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3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0462万元,其中:自治区、银川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4355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370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收入13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78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2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1539万元),专项置换债券支出134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273万元。
上述预算收支情况为12月31日财政快报统计数,最终执行结果待决算完成后,向西夏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8年落实西夏区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8年,我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政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更加注重统筹整合,不断提高财政收入。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组织财税部门对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建材集团、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辖区级税收收入3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及区、市、西夏区实施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2018年西夏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6亿元大关,达到6.11亿元。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的重大战略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应急处置制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全面梳理截至2018年11月底隐性债务规模。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机制,实时监控隐性债务底数,加快限额内存量债务置换、化解和核销工作,共化解政府性债务4.2亿元。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举,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和政府债务管理定期报告制度,2018年共争取各类债券资金5.35亿元,为近5年来最高,为自治区60大庆、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及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质量。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要求,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改革,税收占比进一步提高,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西夏区级税收完成3.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41%,占比较上年提高约2个百分点(自治区目标任务为税收占比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落实财政预算执行跟踪反馈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面公开2017年决算及2018年预算,公开率达到100%,保证财政工作“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四)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把握国家政策,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并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7.59亿元,为推动西夏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投入资金60540万元用于支持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及银川公铁物流园区建设;投入资金17980万元保障自治区60大庆环境综合整治、中关村中学等献礼项目建设;投入资金86325万元支持芦花洲二期、幸福小镇三期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坚持生态优先,投入资金12103万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高度重视脱贫富民工作,投入资金1396万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持续提升幸福指数。积极统筹调度资金,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和质量,充分彰显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的公平性,全年西夏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18亿元,安排民生支出17.2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8.60%(自治区目标任务为同比增长12%)。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35926万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全面薄改工程”,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全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投入11016万元,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着力发展和改善民生。投入23566万元,全面落实困难群体救助、复退军人安置、特困人员供养、城市低收入群体救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绿色发展。投入6255万元,支持北郊水源地综合环境整治、贺兰山东麓绿色廊道等项目实施,有效保护了“西夏美”。
(六)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财政工作稳步推进。不断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落实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全面清查核实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2018年委托中介机构结算审核政府投资项目185个,送审金额21251万元,已完成审核项目77个,送审金额4362万元,审减金额231万元,审减率达到5.28%。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金额下降18.78%。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坚持推行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全年完成西夏区政府采购项目82个,预算金额22349万元,节约资金945万元,节约率达4.23%。
总体来看,2018年西夏区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民生投入稳步增长,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各部门和辖区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支出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组织财政收入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积极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银川都市圈”建设,实行积极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9年预算安排草案
财政收入情况:本级财政总收入84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122万元,同比增长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487万元(含上解支出1931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08万元。
财政支出情况:本级财政总支出安排为84717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56万元,教育支出1928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4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79万元,农林水支出26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万元,其他支出3255万元,预备费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459万元,上解支出1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奋勇当先,砥砺前行,推进2019年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科学生财,全力完成预期目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落实目标分解,细化征管措施,建立稳固税收增长机制,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强化税收联动机制,强化经济财政运行分析,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税种的监控,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组织收入水平,组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确保及时足额缴存财政国库;强化财源涵养工作,充分发挥体制、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企业的服务力度,合力巩固主体财源、培育后续财源、优化财源结构。
(二)坚持高效用财,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盯中央、区市上级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资金。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快存量债务置换,规范举债行为,控制新增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增强工作合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障以特色小镇为核心产业扶贫,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精准资金投向,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扩大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加强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整合资金为“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净土行动”及清洁取暖等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助推“生态西夏”建设。
(三)坚持合理投财,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优先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支持农村农业发展,落实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化解大班额和全面薄改成果,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辖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西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常春藤和北京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落实“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大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力度,重点支持宁光厂家属区、风华小区、橡民A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项目。
(四)坚持精明理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财政预算跟踪反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监控管理。落实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不断增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完整性、科学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夯实预算执行管理基础,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各位代表,完成2019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及中心工作,全力保运转、保民生、兜底线,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好西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
3.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总财力(不含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等。
4.财政总支出:是指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支出总和(不含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专项上解支出、补助支出等。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6.非税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除税收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7.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9.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来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附件:1.2018年西夏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相关表
6.社保基金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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