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9/2018-93643 | 文号 | 银西人社〔2018〕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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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1-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各单位:
按照银川市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的要求和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571号),为做好西夏区2018年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我区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银党办〔2013〕32号)、西夏区《关于印发<西夏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西党办发〔2013〕179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评议赋分、汇总分值和确定考核结果等各项工作。
三、考核等次标准
各部门、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公务员的优秀等次比例根据西夏区委、政府确定的各部门2018年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并于考评结果公布后的15日内完成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工作。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62号)和《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571号)要求,2018年各单位被西夏区委政府绩效考评为优秀、良好、达标等次的,分别按照20%、15%、1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申报备案。同时,请一并做好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近3年连续优秀记三等功的上报工作。
优秀等次名额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在各岗位人员中合理分配。
四、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人员
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管制、拘役刑期未满的;当年被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因病假、事假、出国探亲等原因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已到龄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除组织批准留任外);擅自离职人员;其他违反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政策在编不在岗,且尚未清理人员。
以上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列入本单位应考核人数基数。由单位对其不参加考核原因进行书面说明,严禁所在单位违规将其考核评为合格等次。
五、考核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受党纪、政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明确其考核等次,并在考核总结中说明情况
(二)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确定被考核人的加减分项,凡公务员个人有奖励性加分或处罚性减分情形的,要在考核总结中说明情况。
(三)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综合分析公务员考核分值和实绩,经集体研究后,慎重确定考核等次。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及末位人员的要在考核总结中说明情况。
(四)各部门年度考核审核备案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备案:
1.《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登记表》(年度)
2.《银川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绩效考核审核备案汇总表》
3.《银川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年终考核名册》,按照不同考核等次分别填报(含不确定等次人员、不参加考核人员)。
4.《银川市党政群机关工勤人员年终考核名册》
5.《银川市公务员年终测评表》。
6.《银川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学分登记汇总表》
7.各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包括对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确定等次、不参加考核人员及原因的简要说明。
8.末位人员情况说明。
9.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以下公务员连续3年优秀记三等功的请示。
以上所有表册需同时上报电子版和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均可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资料下载栏下载(http://rsj.yinchuan.gov.cn/xxgk/zlxz/),请按规定格式报送,不得修改变动。
(五)为加强公务员培训的使用力度,将培训与年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凡是网络培训学习未通过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单位在安排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时请一并做好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学时登记工作,并于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工作开始之前完成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学时登记审核验收工作。
六、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考核程序、方法、步骤和要求组织考核,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组织领导不力、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随意突破优秀比例、拖延不报或严重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减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分值等处理意见。
(二)各单位要早安排,早部暑,填写考核表,提前准各好票箱和印制各类表格,做好与西夏区委、政府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紧密衔接,严格把握考核进度和时限,做到考核工作不延误。
(三)绩效考核工作是公务员奖励处罚、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引导干部群众公平公正打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增强考核结果公信度。
(四)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呈报审核备案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方可向人社局人事办公室呈报审核备案。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由西夏区考核委员会发放《优秀证书》。
(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审核备案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人社局335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附件:1.《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登记表》(年度) 附件1.doc
2.《银川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绩效考核审核备案汇总表》附件2.xlsx
3.《银川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年终考核名册》附件3.xls
4.《银川市机关工勤人员年终考核名册》附件4.xlsx
5.《银川市公务员年终测评表》附件5.docx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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